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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交流协会的国际仲裁法庭成立于2006年底,是依照欧盟的公民社会发展计划设立的。它的宗旨是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的规定确保在解决国内和国际法律争端时的速度和高质量。
法律交流协会的国际仲裁法庭在民事和商事纠纷的问题上有管辖权,包括源于合同解释或源于填补不完全合同空白的纠纷,以及源于合同适应新情况的纠纷。
法律交流协会的国际仲裁法庭由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仲裁员组成。他们很了解庭外解决纠纷方式的特点。
合同应该包括下述的推荐性仲裁条款:
所有的源于或关于本合同的纠纷,包括源于或关于合同解释,合同无效性,合同履行或合同终止的纠纷,以及填补不完全合同空白的纠纷或合同适应新情况的纠纷,由法律交流协会的国际仲裁法庭将要根据它基于仲裁协议的案例的规程进行解决。